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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6th, 2009
加拿大香港簽署雙邊工作假期安排協議
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這次訪華之行的一個成果就是於昨日(星期六)與香港簽署諒解備忘錄,落實於明年三月一日開展雙邊工作假期安排,讓兩地青年人參與。
諒解備忘錄在哈珀總理與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會面後,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與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斯托克韋爾.戴(Stockwell
Day)在禮賓府共同簽署。行政長官與總理哈珀共同見證簽署儀式。
加拿大是香港第六個工作假期夥伴,亦是首個與香港設立此雙邊安排的北美洲國家。工作假期安排的目的是讓青年人藉著在其他國家旅遊期間生活和短暫工作,體驗當地文化風俗,從而擴闊視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加拿大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蕭慕蓮對這加港諒解備忘錄的簽署,表示興奮。她說:「是次安排將進一步加強港加兩地悠久的雙邊關係,通過年輕人的互訪、及在彼此的地方工作,增進兩地之間的人脈及經濟關係。」
這諒解備忘錄讓18至30歲的加港年輕人士藉著在彼此地方旅遊之便,可受雇作為期一年的短暫工作。根據安排,雙方在二○一○年各有二百個名額。
「參加的青年人可以在當地逗留最多十二個月,期間並可工作賺取旅費。」蕭慕蓮處長說。香港先後在二○○一年與新西蘭和澳洲,在二○○五年與愛爾蘭,以及在二○○九年與德國和日本簽訂同樣的計劃。
至今已有超過 9,450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從中得益,而大概
1,280 名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和德國的青年人亦親身體會過香港充滿活力的大都會生活節奏。
香港入境事務處或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將為符合要求的申請人簽發工作假期簽證,有關要求包括:
- 加拿大的申請人必須為加拿大公民,並持有有效的加拿大護照;香港的申請人必須通常居住於香港,並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申請人的年齡須介乎十八至三十歲,並計劃於香港或加拿大度假最多一年;
- 申請人不得攜同受養親屬;
- 申請人必須持有離境交通票或足以購買離境交通票的款項,並有足夠能力負擔在加拿大或香港逗留初期的費用;以及
- 申請人必須購買涵蓋整段逗留期間的醫療保健保險。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香港的申請人可瀏覽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的網址www.hongkong.gc.ca,而加拿大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亦可透過該處網頁下載有關資料,網址為www.immd.gov.hk。
完
香港與加拿大今日(十二月六日)簽署諒解備忘錄,訂立雙邊工作假期安排。
圖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右)與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斯托克韋爾.戴在諒解備忘錄上簽署。行政長官曾蔭權與及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見證簽署儀式。
行政長官曾蔭權(右二)、加拿大總理哈珀(左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右)及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斯托克韋爾.戴(左)在簽署雙邊工作假期安排諒解備忘錄後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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